中新經緯12月8日電 河北證監局網站近日通報,財達證券個別人員長期違規買賣股票。
具體來看,8日,河北證監局公布關于對宋建華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稱,2015年至2017年,宋建華在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蓮池北大街營業部從業期間,違規操作宋傳斌等人賬戶進行股票交易,構成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
圖片來源:河北證監局網站
河北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相關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宋建華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管措施,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
7日,河北證監局還關于對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蓮池北大街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稱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蓮池北大街營業部個別從業人員長期違規買賣股票,且未能及時發現并有效防范上述行為,合規自查報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反映出該營業部內部管理薄弱,對股票異常交易情形缺乏有效監測,對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失控。
該決定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蓮池北大街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新經緯注意到,在此之前,11月14日,重慶市證券期貨業協會曾發文指出,2008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職于財達證券,曾擔任投資部投資經理的郭兆綱,操作其妹妹的證券賬戶違法交易股票,最終被證監會“沒一罰三”,并被采取了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重慶市證券期貨業協會指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違法持有、買賣股票行為是當前證券市場違法行為的常見類型之一。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行為的規制重在保證證券交易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防止證券公司內部人利用其業務和信息優勢參與交易而損害市場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二級市場方面,財達證券股價較上一交易日漲2.67%,報收于8.86元。截至目前,其總市值為287.5億元。(中新經緯APP)